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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03-18 15:18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要求,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带头在网络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网络素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按照团市委统一部署,定于2019年3月起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至4月开展征集评选 

宣传、展示、分享学习活动持续2019年全年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以广大团员青年为主体,推选出1名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和感人事迹,广泛开展学习分享,掀起争当青年好网民热潮。 

三、推选条件

要求参选故事必须真实,主人公为14至35周岁的青年,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重点征集5类优秀故事: 

——社会正能量类:思想先进,正义感强,积极在网络上发帖发文,传播正能量,抵制负能量,澄清谣言真相,表现突出,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 

——公益慈善类: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公共事业等公益慈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热情。 

——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通过本职工作或情况举报等渠道,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不良信息,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发挥突出作用。 

——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短视频、动画、漫画或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引导效果好。 

——网络素养教育类: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教育引导网民增强网络素养,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做出突出贡献。 

四、内容要求

各学院团委推荐1名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和感人事迹,提交材料必须为真实故事事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同时,内容积极向上,具有传播价值和效果,作品领域不限,但需以传播正能量为指导原则。 

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于2019年3月20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推荐表(附件1)以“姓名+学院+联系方式”形式命名,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送至敏学楼603A。 

附件1:组织推荐故事汇总表 

共青团天津农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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