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团发文件>>正文
关于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第二届“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 创优能手”评选的通知
2020-10-22 16:07 团委 李定军  天津共青团

津团发〔2020〕60号

 

关于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第二届“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创优能手”评选的通知

 


 

 

各区、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中央直属驻津单位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市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青年生力军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觉听党话、坚定跟党走,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投身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为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第二届“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创优能手”评选,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至12月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创优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各类评选20人,总数为60人。参评人要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年龄应在14至40周岁之间(1980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之间出生)。在市级及以上评优表彰中获得荣誉或在团市委等市级及以上部门主办的相关竞赛、评选、展示活动中获得全国奖励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受表彰的青年优先考虑。

 

(二)评选类别

 

天津青年创新能手:积极投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典型。

 

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富有开拓精神,在推动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助力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者。

 

天津青年创优能手:在本职岗位和相关领域中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勤恳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

 

三、成立评选机构

 

1.团市委成立“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团市委书记班子、机关部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市级荣誉以上获得者代表担任评委开展评选工作。

 

四、评选步骤

 

(一)分类推荐

 

由各区、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中央直属驻津单位等区局级单位团委根据评选条件及标准,进行分类推荐,每类至多推荐1人,且只能将同一参评人推荐为一类,不可重复推荐。各级团组织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遴选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新时代青年典型。

 

(二)评选流程

 

1.区局级评选阶段。一是各区局级团委要参照市级评选委员会成立本级评选委员会,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本级参评人员资格审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确保如实、准确、完整。二是各区局级团委评选工作既要把好组织关,又要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要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统一征询同级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卫生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青年意见建议,确保拟推荐人选能让青年信得服、立得住。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三是各区局级团委应在11月13日前向团市委报送推荐人选材料,统一出具推荐人选的廉政审核、信访举报、违纪违法、计划生育、参评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说明,并提交区局级评选情况报告。

 

2.市级评选阶段。11月13日至12月13日开展市级评选,按照“创新能手”“创业能手”“创优能手”三个类别,从每类区局级评选名单中评选出每类20人表彰建议名单。评选情况及结果将报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拟授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情况报书记办公会审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3.公示阶段。对获奖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表彰

 

12月底,对“第二届天津青年创新能手”“第二届天津青年创业能手”“第二届天津青年创优能手”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开展推荐工作,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广大青年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为青年发展搭建平台,保证参评人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参评人选负担。

 

2.加强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视野,广开渠道,发挥好为党育人的使命,对参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

 

3.加强宣传推广。全市各级团组织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团市委及受表彰青年所在区局级团委要组织受表彰青年纳入本级青年宣讲团队伍,以区局级团委为重点,依据事迹,制定宣讲提纲,在表彰后一个月内启动事迹宣讲活动,要积极发挥带动作用,命名“天津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能手工作室(组)等”,带动一批青年在能手带动下,在创新、创业、创优,科技攻关,为民服务等工作中凝聚青年力量,发挥青年作用。团市委将适时开展工作室(组)交流活动。要注重运用全媒体宣传推广,深入进行事迹挖掘,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引导广大青年投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为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请各区局级团委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各项审核材料和候选人汇总表整理汇总后,于11月13日下班前,邮寄到天津市河西区乐园道2号团市委宣传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团市委宣传部邮箱tswxcb@tj.gov.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版权所有:共青团天津农学院委员会